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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文機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關于原煤建口舊城綜合改造建設項目區(qū)域房屋征收的決定 | 有?效?性 | |
發(fā)文字號 | 方政房征字〔2023〕3號 | 發(fā)布時間 | 2023年02月28日 |
方政房征字〔2023〕3號
方城縣人民政府
關于原煤建口舊城綜合改造建設項目區(qū)域
房屋征收的決定
為進一步加快城市建設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根據《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河南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若干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縣政府決定,對原煤建口舊城綜合改造項目區(qū)域內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依法實施征收?,F將相關情況決定如下:
一、征收項目名稱
原煤建口舊城綜合改造建設項目
二、征收范圍
裕景廣場東側、宇信凱旋城北側、鳳瑞路南側、靶場路兩側三角區(qū)域。
三、征收對象
該征收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人、建筑物和附屬物所有權人。
四、征收部門
方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辦公室。
五、征收實施單位
方城縣鳳瑞街道辦事處
六、征收現場辦公地點
張騫大道與鳳瑞路交叉口東南角鳳瑞樓3樓
七、征收現場聯系方式
沙國強
八、征收與簽約期限
征收期限:自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90日之內完成征收工作,強制征收的按照法定期限執(zhí)行。
簽約期限:自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60日內完成。
九、征收補償安置
按照《方城縣原煤建口舊城綜合改造建設項目區(qū)域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執(zhí)行。
十、土地使用權
征收范圍內房屋等被依法征收后,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集體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附屬物的征收,按《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guī)定辦理。
十一、其它
1.本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或改變房屋用途或增加附屬物等,違反規(guī)定實施的,依法強制拆除且不予補償安置。
2.本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析產、租賃、抵押房屋;自然資源、住建、房管、市場監(jiān)管、稅務、公安等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
3.被征收人應當積極配合房屋征收簽約工作,按照征收補償方案規(guī)定的簽約期限,與房屋征收部門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騰房交鑰匙完成搬遷。
4.在規(guī)定的房屋征收簽約期限內,房屋征收部門與房屋被征收人達不成征收補償協議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縣政府將按照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的有關規(guī)定作出征收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區(qū)域內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對本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本決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南陽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本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方城縣原煤建口舊城綜合改造建設項目區(qū)域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2023年2月28日
附件:
方城縣原煤建口舊城綜合改造建設項目區(qū)域
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為了進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環(huán)境,根據《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河南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若干規(guī)定》《南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南陽市中心城區(qū)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辦法(試行)的通知》(宛政〔2021〕20號)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根據方規(guī)建土出儲委〔2022〕4號文件,按照方城縣總體規(guī)劃及原煤建口區(qū)域綜合改造項目詳細規(guī)劃,經廣泛征求意見,決定對該項目區(qū)進行綜合改造建設?,F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參照我縣近期其他類似項目的征收補償補助標準,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和以人為本的原則,就本項目區(qū)內房屋、土地及附屬物的征收補償等問題,制訂本方案。
一、項目概況
(一)征收范圍:裕景廣場東側、宇信凱旋城北側、鳳瑞路南側、靶場路兩側三角區(qū)域。
(二)根據方城縣總體規(guī)劃及原煤建口區(qū)域開發(fā)改造項目詳細規(guī)劃,對該項目區(qū)內的地面建筑物及附屬物全部依法征遷后,由政府對該區(qū)域科學規(guī)劃,高標準建設,力爭將項目區(qū)打造成為一個交通便利、設施完善、環(huán)境優(yōu)美,集居住、入學、休閑、購物為一體的高標準、高品位現代化商住小區(qū)。
二、征收及簽約期限
征收期限:自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90日之內完成征收工作。強制征收的按照法定期限執(zhí)行。
簽約期限:自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60日內完成。
三、征收實施方式
方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辦公室是縣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具體征收與補償工作由方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辦公室委托方城縣人民政府鳳瑞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被征收人為上述被征收范圍內的建筑物和附屬物所有權人及土地使用權人。
四、被征收房屋及土地使用權
被征收人與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并交驗空房后,不再享有被征收房屋及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委托有資質的企業(yè)依法進行拆除。原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證明予以收回并依法予以注銷。
五、征收補償政策
(一)征收補償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貨幣補償是指在房屋征收補償時,以評估指導價為標準,對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權人進行一次性貨幣形式的補償;房屋產權調換是指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提供房屋與被征收房屋 進行產權調換。
(二)房屋征收的各項補助費用及獎勵措施
1.臨時安置補助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或被依法認定的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補助5元,過渡期暫定為24個月,由征收實施單位負責一次性將臨時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征收人,實際過渡期限如果低于征收補償協議約定的過渡期限,按照征收補償協議約定的期限執(zhí)行;實際過渡期限如果超過補償協議約定的期限,雙倍支付超過協議約定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2.搬遷補助費。選擇貨幣補償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或被依法認定的建筑面積每平方米一次性補助8元;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按以上標準兩次支付搬遷補助。
3.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費。按被征收房屋的實際經營面積每平方米一次性補償100元或由被征收人提供近3年(不足3年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期間)的納稅證明推算確定出的月平均利潤值為標準進行補償,被征收人從事商業(yè)、服務性行業(yè)的補償期限為3個月,工業(yè)生產行業(yè)的補助期限為6個月(生產經營性用房須具有營業(yè)執(zhí)照,營業(yè)執(zhí)照上經營地點為被征收房屋,已辦理稅務登記證并且有納稅憑證),動遷前已停產停業(yè)的不予補償。生產經營者承租房屋的,按照與被征收人的約定分配停產停業(yè)補償費,沒有約定的,由被征收人參照本規(guī)定對生產經營者給予適當補償,上述工業(yè)生產行業(yè)有關機器設備等物資的搬遷、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費用,也可由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協商解決或委托專業(yè)資質的評估機構依法評估確定。
4.生活補助費按常住人口(以戶口簿登記的常住人口為準),每人一次性補助200元。
5.獎勵措施
(1)選擇貨幣補償的,在房屋征收決定的簽約期內,按照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與被征收人簽訂的房屋征收補償協議,被征收人完成搬遷并向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交付被征收房屋及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或被依法認定的建筑面積,每平方米一次性獎勵100元。
(2)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且被征收人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60日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按時完成搬遷并向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交付被征收房屋及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給予被征收人合法建筑面積或被依法認定建筑面積10%的獎勵(商業(yè)用房除外);被征收人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60日至90日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按時完成搬遷并向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交付被征收房屋及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給予被征收人合法建筑面積或被依法認定建筑面積5%的獎勵(商業(yè)用房除外);被征收人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超過90日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被征收人不再享受此項獎勵。
(3)在房屋征收決定規(guī)定的簽約期內,按照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與被征收人簽訂的房屋征收補償協議,被征收人完成搬遷并向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交驗被征收房屋鑰匙的,每提前一天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或被依法認定的建筑面積,每平方米一次性獎勵2元,但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5000元。
6.按照搬遷、驗收合格、移交的征收程序,先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并完成搬遷的被征收人,享有優(yōu)先選定安置房的權利。
六、征收補償安置辦法
(一)貨幣補償
選擇貨幣補償的,其房屋(含土地使用權)的補償,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與被征收人進行協商或參照房屋評估指導價進行補償。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后,按征收補償協議約定的補償金額,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負責先付補償金額的50%給被征收人,待被征收人搬遷完畢,經驗收合格后,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負責結清剩余的補償金額,房屋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委托有資質的企業(yè)進行拆除,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住房自行安置。
(二)房屋產權調換
1.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根據房屋性質,按照征一還一的原則進行補償,被征收房屋自身所占壓的土地不再補償;院內、外空地(有效證載或依法認定的空地面積)參照土地區(qū)片價格(方政〔2019〕20號)進行補償;宅基地以外的土地按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價格進行補償;附屬物、室內外裝修、樹木的補償可參考城區(qū)其它類似項目的標準進行補償,或者按評估指導價格進行補償。
簽訂完征收補償協議,完成搬遷,經驗收合格的被征收人方可進行選定安置房的棟號、房號,本項目安置房設計為電梯房,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有效面積(含獎勵措施合法有效取得的面積)對等調換。
2.本項目區(qū)內的商業(yè)用房(指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為商業(yè)性質的房屋)原則上根據房屋所在的位置按照1:1的比例就近進行商業(yè)房屋的調換。
3.征遷安置范圍內未經登記,無合法手續(xù)的宅基地和房屋,由鳳瑞辦事處、村組調查認定。凡被認定為合法建筑(宅基地)及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參照已登記房屋的征收補償辦法進行征收補償。凡被認定為違法建筑及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并限期自行拆除或由政府組織有關單位依法強制拆除,其土地按集體土地區(qū)片地價補償。
4.對于搭建的活動板房、鐵皮房、遮雨棚類構筑物面積,不作為房屋的有效面積計算,需要補償的只給予貨幣補償,其補償標準可參照城區(qū)其它類似項目的標準,或者按評估指導價進行補償。
5.被征收人要求增加安置房屋面積的,分別按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1)超出應還建面積10平方米以內(含10平方米)的按綜合成本價供應,綜合成本價以財政評審結果為依據,下同。
(2)超出應還建面積20平方米以內(含20平方米),其中10平方米按綜合成本價供應,其余部分按每平方米低于本項目區(qū)內商品房同樓層、同質價150元的標準計價供應。
(3)超出應還建面積2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市場價供應。
(4)還建面積大于150平方米的,被征收人可選擇一套或多套安置房,所選擇的安置房面積大于還建面積的,超出部分按照本條第(1)、(2)、(3)項的有關計算方法計價付款。
計算公式為:超出的總面積應付款額=10㎡以內部分(含10㎡)×綜合成本價+10至20 ㎡以內部分(含20㎡)×(市場價﹣150元)+20 ㎡以上部分×市場價(適用于公式說明:該公式根據實際超出面積的多少或全部適用或部分適用,該公式僅適用于住宅房屋的調換)。
(5)超出還建面積應交的房款,在房屋交付使用時由被征收人一次性向征收實施單位結清。
6.選擇的安置房面積少于應還建面積的,參照評估指導價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向被征收人一次性結清。
7.為切實解決少數有地(宅基地)無房戶的住房困難,有地無房的被征收人如果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按照其合法證載土地面積的80%免費供應安置房,剩余20%的土地面積由政府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有地無房戶所選擇的免費供應的安置超出80%的部分按市場價計價供應;若有地無房戶選擇的安置房面積小于應免費供應的安置房面積,該少供部分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按市場價或評估指導價向被征收人進行補償(享受本款規(guī)定的被征收人,不再同時享受其它的各項優(yōu)惠、補助及獎勵)。如果有地無房的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可通過雙方進行協商或者由專門的評估機構對該宅基地依法進行評估,根據最終的協商、評估結果,由征收實施單位負責向被征收人一次性全額支付補償款,商業(yè)有地無房的被征收對象,按證載土地面積給予商業(yè)底層面積1:1的比例就近進行商業(yè)房屋的安置。
8.征收實施單位提供的安置房,確保符合國家有關質量安全標準和規(guī)范,產權明晰,并符合征收補償協議的約定。
9.建成后的安置小區(qū),按照《物業(y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制定的標準執(zhí)行。
(三)國有資產按照國有資產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七、安置房的位置及設計標準
(一)安置房的位置
本項目安置房的位置采用就近安置的原則進行建設安置。
(二)安置房裙房部分交房標準
1.主體框架結構,室內為毛墻毛地面,水電入戶。
2.窗為塑鋼中空玻璃窗。
3.入戶門為卷簾門。
4.外墻刷乳膠漆。
(三)安置房高層住宅部分交房標準
1.主體剪力墻結構,室內為毛墻毛地面,水電入戶。
2.窗為塑鋼中空玻璃窗。
3.門為鋼質防盜門。
4.單元入戶門設置門禁系統(tǒng)。
5.外墻刷乳膠漆。
(四)本項目安置房在一期建設范圍內,先行建設
八、房屋所有權人及建筑面積的認定
被征收房屋以其房屋所有權證及其它相關證件為依據認定該房屋的所有權人和建筑面積;土地使用人資格和土地使用面積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及其它相關有效證件為依據認定;公房承租人和承租建筑面積以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為依據認定。若合法有效證件證載的建筑面積、土地使用面積與實際面積有出入,則據實確定。
九、評估機構的選定
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后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征收區(qū)域內公布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名單、基本信息,并將協商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期限等相關事宜告知被征收人。
被征收人應當在規(guī)定期限內協商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協商一致的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公布選定結果。被征收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無法達成一致的,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組織被征收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決定或者采取隨機方式確定。采用投票方式確定的,參與投票的被征收人數量應超過被征收人總數的50%,超過50%的投票人選擇同一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為多數決定;采取隨機方式確定的,可在搖號、抽簽二者之中選其一。參與投票決定或者隨機選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不得少于3家。以投票或者隨機方式確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應當由公證部門現場公證。
十、被征收人對評估報告有異議的處理辦法
被征收人對評估報告有疑問的,出具評估報告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應當作出解釋和說明;被征收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原房地產評估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復核評估,并指出評估報告存在的問題。被征收人對房地產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地產評估專家委員會依法組成鑒定小組,處理房屋征收評估鑒定事宜,并出具書面鑒定意見。
十一、不履行縣政府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的處理辦法
在征收補償決定規(guī)定的簽約期限內,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與被征收人達不成征收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報請縣政府依法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區(qū)域范圍內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被征收人在法定的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guī)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縣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十二、此次征收補償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征收補償與安置的辦理程序,確保此項工作順利有序地進行
在征收過程中要堅持和諧征收與依法征收相結合的原則,先補償再搬遷,妥善處理征收過程中的用水、用電、道路通訊等問題,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對被征收人的資格也要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簽訂協議時應嚴格審查被征收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證件。自方城縣原煤建口舊城綜合改造項目區(qū)域征收決定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凡擅自分戶的一律無效。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所提供的安置房僅限于對本項目區(qū)域內的被征收人進行補償安置。對于在征收補償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套取安置房的不正當行為,除依法收回所套取的安置房外,還要對直接責任人依法從嚴處理。
十三、項目區(qū)內集體土地的征收、補償,按《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十四、本方案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不一致的,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執(zhí)行;其它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執(zhí)行。
十五、本方案自原煤建口舊城綜合改造項目區(qū)域房屋、土地征收決定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實施,并由該項目綜合改造指揮部負責解釋。
主辦單位:縣住建局
方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2月28日印發(fā)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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